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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報|大力推動節能工作 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提高能效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著力點,從全過程、各領域堅持和強化節能工作,從源頭持續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一、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對節能降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拿出抓鐵有痕的勁頭,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深化發展階段,能源資源需求保持剛性增長,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窗口偏緊,工作任務偏重,必須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以節能降碳為重要抓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

        節能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支撐。能源消耗特別是化石能源消耗是我國二氧化碳排放最主要的來源。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必須堅定不移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充分發揮節能的源頭把控作用,以較低峰值水平實現碳達峰,推動我國能效水平提升至世界一流乃至全球領先水平,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閥門。

        節能是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的重要舉措。產業結構偏重、能源效率偏低是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難點所在。要進一步發揮節能提高能效的倒逼引領作用,嚴格控制增量、調整優化存量,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我國產業發展向中高端邁進。

        節能是緩解能源供需矛盾的必然選擇。從供給看,我國能源供應保障能力不斷增強,但能源粗放利用現象突出,能源安全保障仍承受很大壓力。從需求看,我國人均電力消費量僅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56%,隨著現代化進程加快推進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國能源需求仍將保持剛性增長。面對能源供需的突出矛盾,亟須把節能作為緩解能源供需矛盾、滿足能源需求增長的重要途徑。

        節能是培育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源泉。我國節能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空間巨大。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必須大力推進能源領域科技創新,推進節能降碳產業創新發展,加快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這一過程中不斷形成發展的新動能,也將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堅實的產業和技術支撐。

        二、扎實推動“十四五”節能降碳重點工作

        “十四五”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我們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使命感,將節能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大力推動結構節能、技術節能、管理節能,加快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統籌做好“十四五”節能降碳總體設計。研究制定并報請國務院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明確“十四五”節能工作的總體思路、重點工程、重大政策和保障措施。制定印發加強全社會節約用能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落實“十四五”節能目標任務。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將“十四五”節能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壓緊壓實目標任務,確保完成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13.5%的目標。

        嚴格實行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落實《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工作要求,堅持和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嚴格能耗強度約束性指標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健全能耗雙控管理措施,增強能耗總量管理彈性,推動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加強產業規劃布局、重大項目建設與能耗雙控政策的有效銜接。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要把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擺在節能工作的重要位置,作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當務之急和重中之重,下大力氣抓緊抓實抓好。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

        大力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工業領域,深入推進煤電、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節能降碳工藝革新,全面建設綠色制造體系。交通運輸領域,打造節能低碳交通運輸體系,調整優化運輸結構,大力推動交通領域電動化,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船。建筑領域,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推行綠色建造工藝和綠色建材,加強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公共機構領域,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新型基礎設施領域,提升數據中心、5G等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加快綠色數據中心建設。

        加快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設備研發推廣。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和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加強節能降碳科技攻關和示范應用,布局一批節能降碳前沿技術研究。加快推廣先進高效節能產品設備,淘汰落后低效設備。

        深入開展節能降碳全民行動。加強節能低碳全民教育,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發揮好全國節能宣傳周等平臺作用,加大節能降碳宣傳力度,形成綠色低碳社會新風尚。

        加強國際能效合作。積極宣傳中國節能為全球可持續發展作出的巨大貢獻。依托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南南合作等機制,帶動先進節能技術產品、標準、業態模式走出去,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能效提升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三、不斷強化節能降碳工作的制度保障和基礎支撐

        對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加強政策協同、健全制度體系、構建長效機制,推動節能管理、服務、監管能力現代化,加快形成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

        嚴格節能目標責任。嚴格開展省級人民政府能耗雙控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省級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加強全國和各地區能耗雙控目標完成形勢監測預警,定期發布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對高預警等級地區實施窗口指導,對能耗雙控目標進度滯后的地區,督促其控制“兩高”項目投產建設節奏。

        健全節能法規標準。加快修訂節約能源法、節能審查辦法等法律法規。開展百項節能降碳標準提升行動,抓緊修訂一批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

        加強基礎制度建設。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從源頭嚴控新上項目能效水平。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深入開展節能監察,強化節能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地方實行用能預算管理。

        完善節能經濟政策。健全有利于節能的價格、財稅、金融政策。以節能為重要導向完善綠色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行業實施優惠電價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建設。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加快推進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建設。鼓勵節能服務產業不斷創新商業模式和服務業態。

        夯實節能基礎能力。健全能源計量、統計、監測制度體系,完善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逐步推動節能降碳領域大數據資源共享和分析應用。

        各地區、各部門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堅持節能優先的能源發展戰略,銳意進取、奮發有為、扎實工作,深化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促進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09-07
    • 成都市:全面發展綠色建筑,積極推廣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發布《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的實施意見》,意見主要任務指出:提升綠色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建筑節能標準,鼓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實施老舊建筑節能、減排、節水、降噪、雨污分流和管網改造等綠色化改造。積極推廣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空氣源與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以及圍護結構保溫隔熱、雨水回收利用等節能、節水技術應用。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綠色建筑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積極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助力成都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為統領,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以促進成都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以做強做優綠色建筑產業生態圈為支撐,全面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建設、綠色生活,構建綠色社區聚落,完善綠色城市體系,創造綠色應用場景,厚植成都建設便捷化、均衡化、綠色化的高品質生活宜居地新優勢,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總體目標  


      (一)全面發展綠色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全市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的新建農民集中居住區、新建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基本級及以上標準;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執行不低于70%節能標準;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實施老舊建筑的節能、減排、節水、降噪等綠色化改造,同步改造率達到80%以上。  


      (二)全面推行綠色建造技術。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80%;綠色建材應用比例不低于60%;建成區50%以上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三)全面發展綠色建筑產業集群。到2025年,基本建成綠色建筑施工、綠色建筑相關制造業、綠色建筑相關服務業組成的萬億級綠色建筑產業集群,其中綠色建筑施工的總產值力爭突破8000億元,綠色建筑相關制造業和綠色建筑相關服務業營業收入分別達到2000億元以上。  


      (四)全面構建綠色生產生活場景。到2025年,中心城區建成區職住實現平衡適宜,適齡就業人口平均通勤時間縮減到35分鐘,45%適齡就業人口實現30分鐘內通勤,綠色交通分擔率達到70%,打造美好公園社區500個。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高標準引領示范,推進綠色建筑提標擴面成勢  


      1.健全綠色建筑管理機制。推動出臺成都市綠色建筑促進條例,建立完善在土地出讓、立項批復、施工圖審查、施工及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管控的綠色建筑管理制度,加強綠色建筑日常運行監測管理。加快推進綠色建筑標識管理,支持企業申報國家和國際綠色建筑標識認證。 

       

      2.提升綠色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建筑節能標準,鼓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實施老舊建筑節能、減排、節水、降噪、雨污分流和管網改造等綠色化改造。積極推廣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空氣源與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以及圍護結構保溫隔熱、雨水回收利用等節能、節水技術應用。發布公共建筑能耗限額,制定公共建筑年度用能監測、公示制度。制定農房節能改造技術圖集和指南。  


      3.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裝配率,2021年起,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原則上全部執行裝配式建筑要求,單體或平均裝配率不低于40%,其中政府投資項目以及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項目、居住建筑部分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混合類項目,裝配率不低于50%。市政項目除必須現澆的部分外,全部采用裝配式方式建設,軌道交通項目盾構區間采用裝配式方式建設。大力發展裝配式裝修,實施管線、廚衛、吊頂、墻體等一體化集成技術。建立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及裝配式應用項目的質量管理體系,構建信息追溯與企業信用管理機制。  


      4.擴大綠色建材應用范圍。配合發布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目錄,開展綠色建材星級評價和推廣應用試點示范,打造綠色建材品牌。建立健全綠色建材采信選用機制,政府投資工程、社會投資重點工程項目率先選用綠色建材。完善綠色建材評價與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綠色建材數據庫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建立綠色建材第三方信息發布機制。  


      5.推進建筑垃圾循環利用。推動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明確建設各階段建筑垃圾排放標準,實行建筑垃圾分類排放,開展建筑垃圾“零排放”試點項目建設。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發,推動建筑垃圾分類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倡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就近就便對建筑垃圾進行綜合利用,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及其構件產品的使用比例。  


      (二)推行綠色建造技術,構建全壽命周期建設管理體系  


      1.構建數字化設計體系。加快推進數字設計基礎平臺和系統應用,統籌建筑設計各專業及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動一體化集成設計。開展部品部件標準化建筑信息模型(BIM)建設,構建裝配式部品部件BIM資源庫,推動裝配式部品部件模數化、標準化。

        

      2.推廣智能化建造體系。加大建筑機器人、智能控制造樓機等一體化施工智能建造設備的推廣應用力度,構建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體系。引導施工單位研發與精益化施工相適應的部品部件吊裝、運輸與堆放、部品部件連接等施工工藝工法,提升現場施工工業化水平。編制成都市綠色建造技術導則,完善與綠色建造相適應的精益化施工組織方式,打造一批綠色智慧示范工地。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鼓勵龍頭企業發展系統化集成設計、智能化生產、智能化施工、智慧化監管、智慧化運維等全產業鏈融合新業態。  


      3.打造智慧化運維管理體系。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為基礎,匯聚時空基礎數據、資源調查數據、規劃管控數據、公共專題數據等城市基礎數據[地理信息系統(GIS)類],城市部件數據、工程建設項目三維數據模型等物理形態數據(BIM類)和城市感知數據、社會大數據等物聯網動態數據[物聯網(IoT)類],打造智慧化多維感知體系。加強地下管線和地下綜合管廊系統化智能運營和管理,推進市政設施智慧化升級改造和管理,加快建立“互聯網+監管”的建筑用能管理機制。以“新城建”對接“新基建”,推動數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規劃、同步建設。以城市體檢平臺和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為基礎,提升城市運行監測水平,構建數據化、可視化、智慧化管理機制。  


      (三)發展綠色建筑產業集群,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  


      1.夯實綠色建筑產業發展基礎。在武侯區、龍泉驛區分別布局建筑服務業產業社區和建筑裝備生產產業社區,在簡陽市、金堂縣布局建筑制造業產業社區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相關產業功能區建設。構建完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產業發展創新體系,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設綠色建筑產學研聯合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開展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建立綠色建筑產業研究院,統籌大型企業集團、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單位,建立綠色建筑產業聯盟。積極配合定期發布成熟綠色建筑技術目錄,開展重大科技應用示范,發揮重點項目以及大型項目示范引領作用,開放拓展應用場景。 

       

      2.推進建筑相關制造業創新發展。加快推進建筑節能、建筑節水、可再生能源、建筑智能化、一體化集成、裝配式裝修等綠色環保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發展。推動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大力發展中大型塔式起重機、成套自動化部品部件生產設備等高端建筑機械和智能設備。支持利用農作物秸稈、竹纖維、木屑等發展生物質建材。豐富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場景,促進太陽能相關產業與綠色建筑一體化發展,鼓勵利用工業建筑、公共建筑屋頂等資源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  


      3.推進建筑相關服務業集成發展。建立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等服務平臺,鼓勵發展綠色建筑研究開發、技術轉移、創新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等服務業。搭建綠色建筑要素市場交易電子商務平臺,打造集倉儲、展示、交易、物流于一體的建材綜合市場。支持打造綠色建筑服務業專業特色樓宇。大力開展綠色建筑國際合作,組織舉辦區域化、國際化的建筑展會,打造綠色建筑國際博覽會。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合綠色建筑特點的綠色金融產品。  


      (四)營造綠色城市場景,發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1.打造綠色集約的居住生活場景。多維度完善美好公園社區規劃和建設導則,構建綠色居家、綠色出行、綠色公共空間格局,打造綠色生態小區。在城市更新、軌道交通場站綜合開發(TOD)、地下空間開發、新區建設中,推進零碳建筑等示范項目建設。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試點,全市公園城市示范片區建設原則上應全部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建設。綜合考慮職住比、產居比、軌道覆蓋率、公服配套率等因素,全面構建“15分鐘公服圈”。  


      2.打造綠色便捷的交通通勤場景。全面構建“軌道+公交+慢行”的綠色交通體系,豐富市民多元化綠色出行選擇,以職住平衡理念優化單中心交通聚集格局,深入推進軌道交通“四網融合”,發展多制式軌道交通,加速地鐵線網加密、延伸和軌道公交一體化換乘,增強綠色交通分擔能力。結合城市規劃建設,布局新能源充電樁、充電站,提升新能源安全供給能力和保障水平。 

       

      3.打造綠色高效的生產場景。以產業功能區和產業社區為載體,堅持整體策劃、連片打造、系統集成,推動生態、形態、景觀、經濟價值融合,促進人、城、境、業高度融合統一。以健康、舒適、綠色為導向,優化地下空間環境,推動地下空間從支撐城市運行的單一功能向多元復合功能轉變。  


      4.打造綠色宜人的休憩場景。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推進園林綠化提檔升級,以重大生態項目為紐帶,結合公園和綠道建設,推動文商旅體高度融合,創構生態投資和價值轉化的新范式,構建“景觀化、景區化、可進入、可參與”的活力游憩場景。  


      四、支持政策  


      (一)在滿足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城鄉規劃要求的前提下,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建筑物外墻保溫層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首層架空部分作為綠化、停車、通道等公共活動使用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二)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實施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的,按一定比例折算附屬綠地面積,折算計入綠地率。  


      (三)設立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資金,對高星級(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A級及以上標準裝配式建筑等示范項目和獲獎項目予以獎勵。用好現行政策支持綠色建筑發展,將綠色建筑發展納入我市科技、人才、產業等政策支持范圍。用好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以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方式設立成都市綠色建筑發展基金。

        

      (四)發揮政府采購的示范引領作用,在政府采購工程中試點推廣綠色建材應用,探索選擇部分通用類綠色建材實施批量集中采購。  


      (五)A級及以上標準裝配式建筑項目支持采用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模式(EMPC)進行招標,支持建設單位與供應商建立直接合同關系,減少總包、分包等中間環節。  


      (六)制定成都市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參考,政府投資項目BIM技術應用費用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單獨計列。 

       

      (七)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研究開發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相關研發費用可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對實施綠色建筑項目企業和經認定的新型墻體材料、廢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資源綜合利用建材,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八)鼓勵金融機構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建筑項目納入綠色金融重點支持范圍,引導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建筑項目。  


      (九)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建筑項目納入商品住房“限房價、定品質、競地價”統籌考慮,建立房價地價品質聯動機制。  


      (十)通過驗收的高星級(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A級及以上標準裝配式建筑等建筑項目獲得市級以上行政機關或依法設立的群團組織合規設立的表彰、獎勵或被評為示范項目的,其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可獲得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加分。項目取得綠色建筑標識認證并繼續開展綠色建筑業務的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在資質升級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或加分。推動綠色信用信息向征信系統、征信機構開放,并與工程項目招投標掛鉤。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健全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市級相關部門和各區(市)縣按照職能職責,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強化多元供給。堅持政府主導、市場主體、商業化邏輯,充分利用城市機會清單、“場景營城產品賦能”“雙千”發布會等平臺動態發布綠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應用場景和投資機會清單,積極引導多元化市場主體參與綠色建筑發展。  


      (三)強化監測評估。建立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全產業鏈條、全壽命周期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健全統計機制,加強監測分析。建立綠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建筑業發展質量評估,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四)強化監督管理。建立綠色建筑全過程監管機制,推進綠色建筑相關標準規范在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各審批階段落實。  


      (五)強化督促落實。將綠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納入全市目標考核體系,加強對市級相關部門和各區(市)縣的督導考核,及時通報相關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做法。 

       

      (六)強化宣傳引導。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利用專題培訓、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宣講解讀相關政策,定期編制綠色建筑典型項目案例集,提高社會各界對綠色建筑的認同度,營造良好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2021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24日

       

      09-02
    • 河北:《邢臺市城市供熱條例》9月1日實施,鼓勵利用清潔能源供熱

      《邢臺市城市供熱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9月1日實施,《條例》填補了邢臺在供熱立法上的空白。

        《條例》規范了規劃與建設、供熱與用熱、設施維護與管理、應急管理和法律責任,鼓勵利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工業余熱發展供熱事業,推廣先進、節能、環保的供熱用熱新技術、新工藝。規定了熱源單位排放污染物的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不得以環保限制排放指標或電量指標等為由,停止或限制對外提供供熱熱源。

         《條例》明確,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市供熱規劃預留熱源、熱網、換熱站等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或空間,并適時進行建設,以符合改善環境、節約能源和提高供熱質量的要求;明確了新建建筑或未接入集中供熱的既有建筑,應采用清潔能源供熱方式供熱,并逐步納入統一的集中供熱范圍。針對供熱設施維護責任劃分不明的問題,《條例》規定,分區段明確劃分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和居民熱用戶對供熱用熱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供熱單位與非居民熱用戶的維護管理責任由雙方合同約定;城市供熱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費用按照產權歸屬,由所有人承擔。

            《條例》專設“應急管理”一章,對應急預案、事故報告、緊急搶修、損壞責任等事項進行了規范。規定,供熱設施發生故障需要緊急搶修時,供熱單位應當先行組織搶修,并按照規定補辦相關手續。供熱單位搶修供熱設施時,公安、交通、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門和排水、供電、供氣、供水、通訊等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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